“立審執破”一體化機制推進訴源執源治理見成效
“不用開庭,就可以進行債權申報,‘立審執破’互通機制真方便。”從法庭撤回起訴后,當事人老王立馬聯系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極大保障了自身合法權益。
今年3月,老王將福安市某設備有限公司訴至福安法院賽岐法庭,要求該公司返還結欠款項及逾期利息。在立案審查過程中,賽岐法庭通過檢索執行部門提供的預警名單,發現該公司2023年至2024年初共有12起被執行案件執行未了,涉案執行標的總額將近700萬元,債權人人數達12人。
“要是啟動‘執轉破’程序,原告就不需要繳納訴訟費,也不用再走訴訟流程,這樣一來不僅大大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也能有效保障債權人的權益。”承辦法官說。
對此,賽岐法庭隨即函復執行局,召開聯席會議,研判該公司存在大量未清償的到期債務,且明顯資不抵債,一致認定符合移送破產審查的條件。隨后,執行局對已經申請執行的當事人進行釋法說理,告知該公司現狀,并發出征詢意見通知書,引導申請執行人啟動“執轉破”程序,申請執行人隨即在該通知書上簽字確認,同意將該公司移送破產審查。
執行局對申請執行人的“執轉破”申請進行審查,并依法將該案移送寧德中院進行破產審查。寧德中院經審查后,裁定受理破產清算申請,并指定福安法院審理該案。該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后,所涉10余件訴訟案件經法院釋明后退出訴訟程序或在立案審查階段撤回執行申請,切實為10余名當事人節省了訴訟時間和經濟成本。
據了解,為防止無清償能力的公司企業案件繼續進入審判、執行程序,空耗司法資源,今年5月,福安法院按照寧德中院工作部署,在全市率先探索推行“立審執破”互通機制,采取“立審執破”部門聯動,失信、限高企業預警名單信息共享等措施,有效打破部門壁壘,在訴前審查、案件審理、申請執行以及執行過程中,積極引導當事人將具備破產原因的涉案企業進入破產程序,一攬子解決涉案公司企業債權債務問題。
“‘立審執破’互通機制是寧德法院優化營商環境、強化訴源執源治理的又一創新舉措,極大簡化了破產申請流程,同時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讓當事人司法獲得感更足、更好。”福安法院分管執行局工作的姜玟說。
下一步,寧德法院將繼續秉承能動司法理念,積極推動寧德法院以“立審執破”互通機制為切入點,避免訴訟程序的空轉和虛耗,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和執行案件增量。同時,積極對轄區涉案企業“把脈問診”,為企業發展構筑“防火墻”,推進“僵尸企業”清理和困境企業重生。
來源:閩東日報 郭曉紅 通訊員 黃健涌
編輯:邱祖輝
審核:劉寧芬 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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