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發布丨東僑2023年秋季小學新生招生工作意見
為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確保每位適齡兒童依法依規接受義務教育,根據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2023年東僑開發區實際情況,經研究,特制定《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2023年秋季小學新生招生工作意見》,具體如下:


一
招生原則
2023年秋季,東僑開發區小學新生招生原則上按照戶籍所在地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確保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
二
招生對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
三
申請時間
2023年7月11-12日
四
接收學校
五
招生辦法
(一)具有東僑開發區戶籍、房產證(若共有產權的,法定監護人持有產權面積≥50%)且現居住東僑轄區的適齡兒童
1.招生學校
華僑小學、福建師大東僑實小、師院二附小、東僑二小、寧德師院附小新校區(市招委會議定的招生數)。選擇就讀福建師大東僑實小則優先給予安排,并于7月2日和7月9日面向東僑戶籍的學生及家長開放咨詢。
2.片區劃分
(1)華僑小學:原則上接收福寧南路以東,南湖濱路以南及天湖東路以南的部分區域的東僑轄區適齡兒童。含華僑新村社區,湖濱社區,萬安社區,大門山社區的君裕東湖、東湖品臻、仕林東湖小區,塔南社區(除泰禾紅樹林小區)管轄的區域。
(2)寧德師院二附小、寧德師院附小新校區(市招委會議定的招生數):原則上接收天湖東路以北,僑興路以東的東僑轄區適齡兒童。含蘭亭社區、蘭溪社區、僑興社區、五里亭社區、天山社區、曙光社區、迎賓社區、億利社區管轄的所有區域。
(3)東僑二小:原則上接收天湖東路以南,福寧南路以西的東僑轄區適齡兒童。含富春社區管轄的所有區域,大門山社區的東湖豪門、琴海豪庭小區,塔南社區的泰禾紅樹林小區。
(4)福建師大東僑實小:原則上接收北部新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3.申請登記
(1)按招生片區進行招生。學生家長持戶口簿、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片區學校申請登記。各小學初審匯總后,于2023年7月17日上報開發區教育局,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逾期未報名登記的新生,學校原則上不予保留其學額。
(2)申請就讀寧德師院附小新校區的適齡兒童。在寧德師院二附小進行登記,根據市招委會議定的招生數進行抽簽,未抽中的在寧德師院二附小就讀。抽簽時間:8月17日上午9:00,抽簽地點:寧德師院二附小,抽簽按公平公正原則現場公布抽簽結果。
(二)戶籍在華僑新村社區的歸僑僑眷子女
學生家長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歸僑僑眷身份證明到華僑小學登記,學校初審匯總后,于2023年7月17日上報開發區教育局,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審核通過后直接由華僑小學接收。
(三)其他特殊情況的適齡兒童
1.學生戶籍不在東僑,父母雙方因工作調動到東僑開發區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適齡兒童。學生家長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證明。
2.因重點工程建設或招商引資等需要作出相關規定(市委、市政府或黨工委、管委會會議紀要及招委會研究決定)的人員子女。學生家長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企業就業證明,相關會議紀要或招委會研究決定文件。
3.現役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臺商子女等政策優待照顧對象,分別按照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工作局、省雙擁共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聯〔2022〕1號),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寧德市人才子女入學操作細則〉的通知》(寧教綜〔2018〕17號),省公安廳、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公綜〔2018〕140號),福建省應急管理廳、教育廳《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應急〔2019〕51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臺商子女在閩就讀服務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07〕210號)等文件執行。屬以上優待照顧對象的,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4. 學生戶籍在東僑,法定監護人無房產證或共有產權持有面積低于50%的。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5.超過正常入學年齡有東僑戶籍的兒童。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戶口簿、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上五類特殊情況適齡兒童,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依據材料,于申請時間到教育局指定地點申請登記(登記地點設在寧德師院二附小行先樓),經開發區招委會審核后確定就讀學校。
6.非本地戶籍的東僑工業集中區內規上工業企業員工適齡兒童。家長需持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企業就業證明,一年以上繳納社保證明到福建師大東僑實小申請登記。學校初審匯總后,于2023年7月17日上報開發區教育局,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審核通過后直接由福建師大東僑實小接收。
(四)非本地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78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服務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0〕69號)等文件精神辦理,由招生計劃有余額數的學校接收。
1.申請登記。
非本地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讀東僑區屬小學的,家長需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適齡兒童父母(一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東僑公安分局辦理的適齡兒童父母(一方)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居住證簽發日期截至2023年2月28日)。此類對象學生家長持相關依據材料,于申請時間到教育局指定地點申請登記(登記地點設在寧德師院二附小行先樓),由開發區招委會審核,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抽簽資格。
2.接收辦法。
招生計劃數已滿的學校不再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登記人數未超過接收學校招生計劃余額數的,由東僑開發區招委會核實后安排就讀;超過招生計劃余額數的,采取抽簽辦法確定就讀對象,抽簽辦法、時間、地點另見公告。抽簽尚未抽中的,回原籍學校就讀。
六
注意事項
1.各學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擇校生,也不得以與部門(單位)“共建”的名義,照顧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對象就讀。
2.各校要控制班生規模,小學一年級每個教學班學生數原則上不超過50人。學校嚴禁跨片區招生,嚴禁招收不及齡兒童,不得招收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3.凡已申請外地區域學校或被民辦學校招收的一年級新生,不得再參加報名申請。
4.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東僑開發區確認時間截至2023年6月30日。
5.經抽簽已確定接收學校的學生,不得更換學校。
6.本文中所指的本地戶籍指東僑或蕉城戶籍。
咨詢電話:0593-2977551
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招生委員會
2023年6月6日
來源:東僑新視界
編輯:陳娥
審核:劉寧芬 林珺
責任編輯:陳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