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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東之光|林公非遺文化里的法治精神

2025-11-02 11:43 來源:閩東日報

 

林公之風,宛如八閩大地的一縷清風,跨越山海,遍及千家萬戶。八百載春秋流轉,千萬人傳而不絕。“林公”者,是以“忠、義、和、平”四字銘刻天地,以“除獸、安民、治病、祛邪”四事護佑蒼生,是敕封“忠平王”的民間英雄。今天,當法治成為治國之重器,當我們以現代法理視角回望林公傳說,便能發現林公信俗文化內涵的精神特質并非僅僅停留在香火繚繞的神殿里,也不止于鼓樂喧天的巡境中,它早已穿越宋元明清,化作一條靜水流深潤物無聲融合于鄉規民約、民俗儀式、司法實踐與臺海兩岸共識之間的法文化長河。

 

林公信俗的由來與法治內涵

 

林公(1196年—1268年),原名林祖亙,生于南宋慶元年間,祖籍福安,后其先輩遷居寧德九都云氣村。林公幼失怙恃,孤身流落至杉溪村(今福建周寧瑪坑鄉杉洋村),幸得杉溪仁善的望族詹氏先祖收養,習文練武,終成懸壺濟世智勇雙全的民間壯士。

南宋嘉定年間,閩東杉洋附近的展旗峰一帶常受虎患,林祖亙率領村民直搗虎穴,連斃三虎,平息虎患。然,虎患雖弭,獸害未盡。林祖亙深知僅憑一己之力難以長久護佑村民,遂匠心獨運,創制“大排銃”(火銃),以之震懾并驅逐害獸,自此人畜安泰,不遭獸害。與此同時,林祖亙常入深山采藥,為鄉親療傷治病,普救眾生。加之林祖亙性格豪爽,疾惡如仇,其善行義舉,深受村民感佩,眾感其恩、頌其威望,逝后奉其為神明,尊稱為“林公”。

林公祖殿門口石雕 徐龍近 攝

 

林公一生懲惡揚善、廣施恩德。他打虎治獸,研制“神銃”,完美展示了“道法術器”的哲學智慧,守護一方安寧,使百姓“田園早熟、六畜興旺”,維護了社會秩序的穩定;他心系百姓,行醫濟世,保護弱勢群體,其仁心仁術深孚眾望。這一樁樁、一件件善舉,無不彰顯了他超人的智慧與為民擔當的浩然正氣,詮釋了“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精神。明成化七年(1471年),時任南京都察院掌院事林聰(后任刑部尚書),聽聞林祖亙事跡后深受觸動,將其生前偉績寫成奏書上報朝廷。次年明憲宗朱見深為林祖亙忠義和平、護佑百姓的事跡所感動,敕封其為 “杉洋感應林公忠平王”,將地方信仰融合于國家立法體系,體現了傳統社會“禮法合一”的治理智慧,亦彰顯了法治與民心、社會需求的緊密相連。

林公神像 周翠華 攝

 

國家治理與社會治理,既需要行為規制以維系秩序,也需要精神引導以正社會風氣。道德教化作為精神引導的重要手段,能夠培育社會風氣、滋養民眾心靈。林公精神的核心內涵在于秉正驅邪、護國佑民,他以實際行動深刻詮釋了忠義和平、護佑百姓的高尚品質。這種精神與當代法治精神相契合,是現代法治價值底色“司法為民”的具象化表現。在中國源遠流長的傳統法治文化中,維護國家統一、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以德治國以及培育護國佑民、敢于擔當的浩然正氣等優秀法治內涵,均順應民心、深得民意,是實現百姓安居樂業、中華文明綿延不絕的堅實基石。林公精神既蘊含著中華傳統法治文化中“德法共治、民為邦本”的精髓,又與當代“以人民為中心”的法治價值高度契合,深刻詮釋了中華法治文明的內涵,其跨越時空的強大感召力,歷久彌新,生生不息。

 

 

林公精神的法治傳承與發展

 

當祖殿的悠悠鐘聲穿越八百年時空,與新時代法治的鏗鏘法槌和鳴共振,當承載著“忠義和平”深刻內涵的林公精神步入現代法治殿堂,我們欣喜地看到,現代法治正以多方創舉,將林公精神融入社會治理與文化遺產保護的法治實踐。2023年,林公忠平王祖殿被確立為福建寧德市首個“涉臺文物古跡司法保護基地”。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標志著司法系統在涉臺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邁出了堅實有力的一步。以司法之力守護涉臺文物古跡,加深兩岸情感記憶并傳承涉臺歷史文脈。

當法治“邂逅”非遺,一場法治教育與非遺傳承的碰撞交流就此拉開序幕。周寧法院緊跟時代步伐,不斷創新普法宣傳形式,緊密結合地方特色、鄉村文化旅游資源以及各類節慶活動,精心策劃并開展一系列別開生面的普法活動。例如,當地法院將普法課堂搬進林公忠平王祖殿,開展“傳承非遺文化·弘揚法治精神”普法宣傳活動。活動現場,通過懸掛橫幅、發放宣傳冊、現場講解等形式,為群眾提供一對一的法律咨詢服務,深入淺出地普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真正做到法潤人心。同時,法院干警還貼心發放《文明上香提示書》,提醒游客文明上香、文明用火,并嚴格遵守禁放鞭炮的規定,以實際行動推動法治文化與傳統文化、地方文化的有機融合,讓古老的非遺文化在新時代煥發出新的法治光芒。

林公祖殿藻井壁畫

 

由于民間流傳著“早接到林公香火早得福”的說法,來自各地的信眾便爭先恐后搶頭香。因此,在盛大的祈福活動中,針對因爭搶頭香等可能引發的矛盾糾紛,法院干警依托林公祖殿設立的涉臺文物古跡司法保護基地開展現場調解。在“林公調解室”里,調解員引導糾紛雙方當事人面向林公像鞠躬致意,以“忠義和平”精神為紐帶,喚醒其內心對公序良俗的敬畏,啟示當事人應當遵守以林公精神為參照的道德和行為準則。通過借用民間信仰力量,引導當事人以合法合規的方式化解矛盾,守護祈福活動寧靜、虔誠的初衷,維護公共秩序的穩定和諧。民間信仰的道德感召與司法權威的規則之治在此同頻共振,不僅有效解決了矛盾糾紛,更讓人民群眾在感受非物質文化遺產魅力的同時,增強了法治意識,營造了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林公祖殿壁畫 徐龍近 攝

 

“林公調解室”里的循法明理、握手言和,司法保護基地的設立,都是現代法治對林公精神傳承與發展的生動實踐。它們不僅為林公精神的延續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更讓林公精神在現代社會中煥發新的生機與活力。林公信仰歷經中華傳統文化數百年的洗滌與沉淀,其蘊含的“忠義和平”的價值觀念與“公正法治”的現代理念相互交織,通過非遺文化資源與法治教育的創造性融合,共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弘揚社會正氣。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淬煉與傳承,為法治建設提供源源不斷的精神動力,讓法治建設在深厚的文化土壤中扎根生長、枝繁葉茂。

 

林公精神在當代法治建設中的價值

 

林公精神,不僅根植于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深厚土壤,更在現代法治建設中展現出其跨越時空的強大生命力與現實意義。它不僅是對古代法治智慧的傳承,更是對當代法治價值底色的生動詮釋,為構建和諧社會、推進法治中國建設提供了寶貴的精神源泉。

“忠義和平”與現代法治理念“德法共治”共鳴。林公精神的核心在于“忠義和平”,這四個字既是對林公高尚人格的凝練,也是對社會治理理念的深刻體現。在當代法治建設中,“德法共治”已成為重要原則,強調法律與道德相輔相成,共同維護社會秩序。林公一生懲惡揚善、廣施恩德,其打虎治獸以護一方安寧、行醫濟世以救百姓疾苦,他的善舉既維護了社會秩序,又引領了道德風尚。林公精神中的“忠義”,是對國家、對人民的忠誠與擔當,是對現代法治建設中“司法為民”價值底色的生動詮釋。法治不僅是維護社會秩序穩定的堅實手段,更是保障人民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固基石。林公精神中的為民情懷,時刻提醒著當代法治工作者始終要對人民保持絕對忠誠,將人民利益置于首位,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林公祖殿 周翠華 攝

 

“民為邦本”與法治社會建設同頻共振,共筑和諧社會。林公精神中的“和平”,體現了對和諧社會的追求與向往。在當代法治建設中,構建和諧社會是重要目標之一。林公的忠義、仁愛、和平等品德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高度契合。林公祖殿鐫刻的《家范》和楹聯成為閩東治學、修身、立業的精神指導。林公所具有的除害興利、仁心濟世、護國佑民的美好品質,能夠教育民眾懂得忠孝仁義、禮義廉恥、懲惡揚善等傳統美德。通過祭祀和緬懷林公,信眾能深刻體會睦鄰友好、尊老敬賢、知恩圖報等民族傳統美德,激發愛國愛鄉情懷,并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有助于提高公民道德素養,營造和諧美好的社會氛圍。

同時,林公精神所蘊含的“民為邦本”內涵,強調人民是國家的根本,法治建設應始終圍繞人民的需求與利益展開。林公精神在當代法治土壤中萌發新芽,作為閩東地區廣泛流傳的民間信仰,在政府公權力組織難以觸及的地方,以林公“忠義和平”的精神為紐帶,調解民眾矛盾與沖突,成為維護基層社會秩序的重要力量。這種以和為貴的糾紛調解方式,與現代法治社會中的調解、和解等非訴訟方式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相契合,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補充,為法治社會建設提供有益借鑒,使法治更加貼近民生、順應民意。

在非遺保護與法治教育的創造性融合中,傳承林公精神。林公精神不僅是一種道德力量,更是一種文化傳承。林公忠平王祖殿作為林公信仰的核心載體,是閩東地區乃至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現代法治建設中,司法機關通過設立文物古跡司法保護基地、開展“傳承非遺文化·弘揚法治精神”普法宣傳活動等創新舉措,將林公精神融入非遺保護與法治教育中。這不僅有助于保護和傳承閩東林公祈福習俗這一寶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更通過法治教育的形式,讓林公精神中的“忠義和平”等價值觀深入人心,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

臺灣同胞和海外僑胞到訪林公祖殿 周翠華 攝

 

作為堅韌紐帶,林公精神連系兩岸血脈,助力兩岸文化融合發展。以林公精神為紐帶,通過搭建文化交流平臺、開展族譜與尋根謁祖等活動,能夠增進兩岸同胞的文化認同與民族情感。這種文化認同與民族情感的增強,為兩岸法治交流與合作奠定堅實基礎。在兩岸法治交流中,林公精神所蘊含的“忠義和平”等價值觀成為共同的準則,推動了兩岸法治理念與實踐的相互借鑒與融合發展。

從祖殿里絡繹不絕的香客禱祝,到非遺與法治結合進祖殿的普法宣傳;從“林公調解室”里的握手言和,再到彼岸同胞跨海而來的虔誠一拜,林公精神的傳承與發展,映射著民間信俗從信眾祈愿到德法共治的跨越。我們談論法治,談的不只是冰冷的條文,更在于這種扎根于大地、流行于民間的信仰所蘊含的生生不息的力量。林公精神以忠義為骨,以和平鑄魂,穿越百年風雨,在新時代匯成一股溫煦的暖流,滋潤八閩大地,牽系兩岸同胞。它所連接的不僅是兩岸,更是人心;它所承載的不只是裊裊香火,更是中華兒女對祖國統一、和合共生的共同期盼。作為精神紐帶的林公信仰,將繼續牽引兩岸文化更深層次的交匯融合,讓“兩岸一家親”的血脈情誼,在忠平之光的照耀下,世代賡續,萬古長青。

林公精神,既是中華傳統法治文化之瑰寶,更為現代法治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提供不竭的精神動力與有力的支撐。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應繼續傳承和弘揚林公精神,讓其走進國家治理的宏大敘事,融入百姓生活的微小點滴,在新時代更具蓬勃的生命力,續寫新的法治篇章。

“護國佑民澤沛四方,秉正驅邪靈昭萬古。”林公從人羽化成神、由民間神祇成為官方正神的故事訴說著民間信仰的力量與古代“禮法合一”的治理智慧,林公祖殿經久不息的圣火照徹閩東山海,亦映見世道人心。事實證明,蘊含著“忠義和平”“民為邦本”“護國佑民”等豐富思想內涵的林公精神,既是個人修身立德之鏡,又是社會敦風化俗之繩,更是國家現代法治進步與發展堅如磐石的價值基石。民族的長遠福祉,根植于對人民的忠誠;新時代的法治建設,尤須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進行創造性轉化。在這個喧囂的時代,我們需要信仰的力量。讓我們將體悟到的林公精神融入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的每個環節,發揮真善美的精神力量,使良法善治化作涓涓細流,浸潤每一寸土地,溫暖每一顆人心。

?林公精神不朽,法治中國長青。愿忠平之光長耀山河,愿法治之水潤澤萬方。

 

來源:閩東日報

文字:林燦鈴 林子墨

編輯:林哲雨

審核:陳姜燕 周邦在

責任編輯:林哲雨

(原標題:閩東之光|林公非遺文化里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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