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延長至2月底
近日,醫保部門接到幾通關于補繳醫保的咨詢電話,少數群眾到醫院就醫時無法享受醫保報銷待遇,才發現自己“忘記繳費了”。市醫保局提醒,錯過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的群眾,可于2月28日前補繳。
“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已于2025年12月31日結束,錯過集中參保繳費期的群眾,可于2月28日前在延長繳費期內繳納醫保費。”市醫保局工作人員提醒,2026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首次不上調,為400元/人/年,財政補助不低于700元/人/年。2026年6月30日前繳費參保享有財政補助,2026年7月1日起繳費參保的,財政補助部分由個人承擔。
“如果錯過此次延長繳費期,將有3個月固定待遇等待期,等待期過后才能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市醫保局工作人員介紹,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醫療救助對象、當年退出現役的軍人等特殊群體外,對居民醫保未在集中參保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待遇等待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國家統一全國集中征繳期前,在我省居民醫保延長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不設固定待遇等待期,但不享受連續參保激勵。
參保人員可通過繳費修復變動待遇等待期,但其間的醫療費用報銷不能追溯。修復繳費標準按照提出修復申請時所在年度的參保地個人繳費標準,每多繳納1年可減少1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連續斷保4年及以上的,修復后變動待遇等待期不少于3個月,加上固定等待期,則至少需要等待6個月。
新生兒出生后參保不設置待遇等待期,但如果出生后兩年再參保繳費,則有固定等待期3個月加變動等待期1個月,共4個月等待期。孩子父母可通過繳費修復變動等待期,繳費后等待期減少到3個月。
上年度已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且參保信息無變化的參保人員,直接按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繳費。變更參保地、職工醫保轉城鄉居民醫保、新生兒等人員可在醫保線上平臺或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通過稅務平臺自主繳費的,打開“福建稅務”微信公眾號,點擊底部菜單,選擇“微辦稅—醫保社保業務”進入,選擇“我要查詢—已繳費查詢”,點擊右上角“查詢”按鈕,即可查詢本人或他人的繳費情況。通過家庭共濟賬戶代繳的,打開“福建醫療保障”微信小程序“參保結算”欄目,點擊“代繳城鄉居民保費”—點擊“發起申請”,點擊“查看代繳記錄”查詢,若繳費狀態為已受理,則代表繳費成功。
省內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可創建家庭共濟賬戶,將個人賬戶資金劃撥到家庭共濟賬戶,添加父母、配偶、子女為共濟賬戶成員,這樣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濟賬戶資金為他們代繳城鄉居民醫保費了,也可以創建醫保錢包為省外的家人代繳城鄉居民醫保費。
來源:閩東日報記者 陳薇
編輯:林哲雨
審核:劉寧芬 林珺
責任編輯:林哲雨
(原標題: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延長至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