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東湖僑苑清退11家托管班
小學生托管班管理真空,存安全隱患,家長希望設立正規的托管機構
寧德網消息(記者 張文奎 見習記者 繆星 文/圖)近日,市區東湖僑苑小區著手清退了租住在小區內的11家托管班,主要原因是因為托管班嚴重影響其他業主的正常作息,且存在消防等方面安全隱患,不宜開設。但記者發現,被清退的托管班學生繼而流向了附近的華庭小區、古玩街等地方開辦的托管班,安全隱患仍然存在。
近年來,隨著社會節奏的不斷加快,在雙職工家庭,小學生沒人接送成為這些父母頭疼的問題,在此需求推動下,托管班應運而生。那么,辦理小學生托管班需要哪些資質?是否有部門進行規范管理?是否有更好的辦法解決安全問題?記者進行了走訪。
設立無門檻
交通消防安全隱患大
4月下旬,中午放學時段,記者走訪華庭小區、古玩街,發現周邊的托管機構生意非常火爆。
在華庭小區、古玩街附近,有8家托管機構,有的掛著招牌,內部還在裝修中。馬路對面一家托管班的兩個阿姨正領著30多個學生準備橫穿馬路(如圖①)。雖然有兩位阿姨前后照看,但因托管機構店門前沒有斑馬線,馬路上不時有公交車和私家車呼嘯而過,30多個孩子的隊形很快就被沖散,孩子們在馬路上慌亂奔跑(如圖②),有的私家車直接被逼停在學生群中,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在古玩街上,由于多數的托管班都是街邊店面改造而成,出了門就是馬路,沒有針對孩子教育設置的消防措施。這一家30多個孩子都擠在三四十平方米的房間內吃飯、休息,廚房、煤氣罐、衛生間也都在房間里,著實讓人擔憂。
“托管班” 規范缺失
執法部門監管難
民間“托管班”應由哪個部門來規范?帶著問題,記者詢問相關部門。
東僑教育局的工作人員稱,由于“托管班”屬于新生事物,暫時沒有法規文件賦予教育局審批開辦托管班的職能,到目前為止,教育局沒有審批過這類機構,因此也沒有相關管理辦法和部門去監管,只能要求轄區內學校的老師禁止去辦托管班、進行有償補課。
市工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這類機構都不屬于工商部門管理范疇,工商部門不管理學歷教育、管理技能培訓類的(如駕校)。市工商局注冊科的備案中沒有查找到任何“托管班”的注冊信息。
市消防支隊工作人員表示,建設工程面積小于300平方米,裝修金額小于30萬元且不需要施工許可證的就不需要審批。
家長無可奈何
呼吁建立正規機構
對于大多數年輕的父母來說,“托管班”還真是解決了他們的大問題。“孩子太小,自理能力差,午餐有人管,省心多了。托管班的阿姨先把孩子接回去,等我下了班再去她那里接,真是挺方便的。”從家長們的談話中可以知道“托管班”的出現,確實為不少家長解決了時間上無法顧及的問題,但對其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家長們也是既擔心又無可奈何。
一位四年級的學生家長告訴記者,她的兒子已經在這樣的“托管班”里托管2年了,有一段時間,兒子經常因飲食不當而出現腹瀉現象,她只好為兒子換了一個“班”,但現在這家“托管班”的午餐和環境仍然讓她放心不下。“別的方面都還能將就,就是吃飯問題,都不敢去想。畢竟是以營利為目的,而且什么手續都沒有,這要出了事麻煩就大了。”還有一位家長說,她非常擔心人太多,一旦發生火災,孩子們該怎樣逃生呢?孩子放學了,家長還沒有下班,她呼吁教育部門在給孩子“減負”的同時也應該出臺相關的托管辦法,適應客觀需求,以保證孩子健康成長。
■ 相關鏈接
對于學生校外托管班的管理,目前還沒有全國性的管理法規,但一些城市還是出臺了管理辦法值得借鑒。
2010年3月,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局、工商局、財政局等多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學生課后托管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學生課后托管分為校內托管和校外托管,校內托管的管理主要由教育部門負責,而校外托管則納入家政服務的管理范圍,向工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教育、衛生、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應的監管工作。
責任編輯:吳圣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