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500人!期滿報考事業單位可加分
志愿服務鄉村振興計劃
報名工作即將開始!
2024年將招募500名大學生志愿者
到鄉鎮開展為期2年的
鄉村教育等方面的志愿服務
4月3日至5月3日
通過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報名
具體志愿工作內容如下↓
鄉村教育:在鄉鎮及以下中小學從事教學等基礎教育工作;積極開展“互聯網+教育”,推動高校資源參與提升當地學校教育教學水平;積極參與當地縣域教育綜合改革,積極參與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特殊家庭學生的資助幫扶。
健康鄉村:在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鄉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衛生防疫、監測、管理、診治、關愛鄉村醫生等工作。在鄉村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宣教活動,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文明衛生素質。
基層青年工作:在縣級及以下共青團、青年之家、團屬青年社會組織從事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志愿服務等青年工作。
鄉村社會治理 :在鄉鎮部門單位和鄉鎮社會工作服務站、養老服務機構等,圍繞鄉村社會穩定、鄉村民生改善、鄉村養老育幼、鄉村人居環境治理、鄉村兒童關愛、鄉村體育、平安鄉村、鄉村社區治理、鄉村普法宣傳等鄉村基本公共服務和公共事務開展工作。
產業建設:在鄉鎮及以下農業、林業、牧業、水利等基層單位參與產業結構調整、產業扶貧、農產品加工等工作;協助開展農村產業發展規劃、農產品品牌建設、農村企業培育等工作。在新興產業、現代農業、鄉村旅游、鄉村特色產業等領域參與相關工作。
數字鄉村: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參與農村信息化建設、智慧農業、農村電商等工作;協助開展數字農村建設、農村網絡覆蓋、農民數字技能培訓等工作。在農村智能化設備、農村互聯網服務、農村電子支付、無人機應用等領域參與相關工作。
綠色鄉村:在鄉鎮及以下農業、環保、林業等基層單位參與農村清潔能源建設、農業環保、農村生態保護等工作;協助開展農村垃圾分類、農村水源保護、農村綠化美化等工作。在農村可再生能源、有機農業、農村環境監測、生態農業等領域參與相關工作。
鄉村文化建設:在鄉鎮及以下文化、教育、旅游等基層單位參與鄉村文化傳承、文化產業發展、鄉村民俗保護等工作;協助開展鄉村文化活動策劃、文化場館建設、鄉村書屋建設等工作。在鄉村文化創意產業、鄉村文化旅游、鄉村戲曲傳承、鄉村美術教育等領域參與相關工作。
“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
鄉村振興計劃”大學生志愿者
將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在崗待遇
1.服務期間,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確定并按月發放生活補貼(不低于2022年1月補貼標準每人每月4324元);統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有條件的服務單位比照本單位相同崗位在編工作人員落實“鄉村振興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同等福利待遇。
2.參加“鄉村振興計劃”的大學生志愿者,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
3.服務期間,由各級政府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提供人事檔案保管服務。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服務期間按規定解除協議的,實際服務并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衛生健康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規定的支醫人員,由服務地相應醫療機構出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幫助辦理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確保他們能順利參加考試。
各地、各高校可根據實際,制定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鄉村振興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期滿政策
1.“鄉村振興計劃”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經“鄉村振興計劃”省項目辦審核,頒發《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服務期滿后自主擇業;參加“鄉村振興計劃”前無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內參加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2.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0%的職位,定向考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鄉村振興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3.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鄉村振興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承擔“鄉村振興計劃”大學生志愿者招募任務的縣(市、區),在開展事業單位招聘時應根據當年期滿人員數量拿出一定數量或比例的崗位,采取“專門崗位”或“專項招聘”方式,面向“鄉村振興計劃”大學生志愿者招聘,聘用后不再約定試用期。對于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在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以直接聘用,由接收單位報縣(市、區)人社部門核準。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全國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鄉村振興計劃”的,招生單位應為其保留入學資格至服務期滿。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鄉村振興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免試入讀我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5.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支醫服務的,期滿且考核合格后由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6.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鄉村振興計劃”大學生志愿者,有就業意愿的,由服務地縣(市、區)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在服務鄉鎮新增編外人員時可以直接聘用,在服務地縣(市、區)用人單位新增編外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有創業意愿的,由服務地縣(市、區)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公共服務,創業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納入團內“大學生創業幫扶計劃”。
7.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支教服務期間計算教齡。
8.服務期滿被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高于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按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標準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被事業單位聘用,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本單位相同學歷新聘用人員定級工資標準確定。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鄉村振興計劃”大學生志愿者,不再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門職(崗)位、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基層事業單位考核聘用等就業優惠政策。
來源: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福建青年志愿者協會
編輯:陳娥
審核:劉寧芬 林珺
責任編輯:陳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