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裝油煙凈化設施排放!東僑這家餐飲店被處罰
近日,東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油煙噪聲專項整治專班,在蘭溪路1號餐飲店油煙排放復查中發現,該店廚房有灶臺1臺、灶頭2個及炒鍋、油炸鍋各若干,卻未按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直接排放油煙。

執法人員當即對經營者普法,指出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且符合國家標準中“油煙無組織排放視同超標”情形,已構成違法,遂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立案。
整改期滿后復查,該經營者積極配合、認錯態度良好,已按期裝妥油煙凈化設施,減輕環境影響且危害輕微。因系首次違法,符合從輕處罰情形,執法部門最終對其罰款5000元。
接下來,東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將持續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整治,通過日常巡查與集中治理結合,嚴管油煙污染、督促商戶規范經營,對違法商戶依法立案查處。同時呼吁廣大餐飲經營者,自覺規范安裝、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做好定期清洗維護與臺賬記錄,共同守護城市空氣質量。
來源:閩東日報·新寧德客戶端 記者 鄭凱 通訊員 胡春臨 文/圖
編輯:劉寧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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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寧芬
(原標題:未裝油煙凈化設施排放!東僑這家餐飲店被處罰)